LAWYER TEAM
兼职律师
刘清生
刘清生律师,男,法学博士,法学教授。中国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理事,福建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,福建省法学会环境资源与城乡建设法学研究会理事。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、社会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、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。福建省“七五”普法讲师团成员,福州市执法监督工作专家库专家成员,福建省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,福建省价格智库专家。兼任龙岩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顾问、福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。作为法学研究人员,主要从事民商法学、环境和社会法学研究,部分研究成果转化为相应司法解释。作为律师,主要从事公司、合同、股权等民事和商业法律实务,擅长于民事、商事和经济类的诉讼与非诉讼案件。